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不管是不是猎人,不管是天使还是魔鬼,不管是娇嫩的婴儿还是步履蹒跚的老人,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
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这就是对费米悖论的解释。
——刘慈欣 《黑暗森林》
营销社会学
《三体》是大部分技术人都喜欢的作品,至少也是技术人彰显自己文艺的重要共情素材——它用一种很理科的方式推演了一个理论:宇宙社会学,并以此延伸出了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对于技术人(理科生)而言,这种快感大概也只有《生活大爆炸(The Big Bang Theory)》可以相提并论了。
- 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求;
- 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物质总量基本保持不变;
从这两条基本的假设出发,加上 “猜疑链” 和 “技术爆炸” 的概念,就可以得到黑暗森林法则(即本文引言),进而构建出罗辑这样的执剑人角色,让明明处于绝对劣势的地球得以和三体星人平等共生 62 年。
有意思的是,出现在科幻小说中的宇宙社会学基本公理,正是从现实生活中归纳和升华出来的假设,放到熟悉的领域中,也依然有效:
- 发展是企业的第一需求;
- 企业不断尝试增长和扩张,但全社会的总需求在一定时期内是基本保持不变的,或者说全社会可支配收入的总额是基本保持不变的;
直接的结论是:企业的发展是以抢占其他企业的市场份额实现的1
而营销,是帮助企业抢占其他企业份额的具体手段的总称,所以当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营销就会成为企业间最激烈竞争的战场。
营销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企业生产了一个产品后,愿意将其中的大部分利润让利给营销者,帮助自己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从而出现了大量的形形色色的营销型企业,包括:品牌商、代理商、渠道商、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广告行业、门店销售等等。
而这些营销型的企业也依然适用上面的企业社会学基本公理,这里将之单独提炼成营销社会学基本公理:
- 赚取更多的营销费用是营销型企业的第一需求;
- 在一定时期内,社会的总营销费用是保持不变的;
有了营销社会学的基本公理,很容易就能理解这样的推论:所有营销型企业之间都是互相竞争和取代的关系;营销型企业之间比较的是(一定时期内)帮助生产型企业抢占更大市场份额的能力。
最好的时代 最坏的时代
通常技术的发展都是渐进式的,甚至哪怕是《三体》中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周期里,可能出现的“技术爆炸”,描述的也是技术线性推进过程中,在时间轴上的爆发。
或者说,技术的发展大体上都是有脉络的,是旧的技术不断积累和沉淀,为新的技术打下的良好的地基。
关于技术如何演进这件事,推荐一本书——来自圣塔菲研究所的布莱恩·阿瑟撰写的《技术的本质》
技术的渐进式发展,直接影响生产型企业也呈现渐进式发展——生产效率总是以一种相对稳定的方式进行提升,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同一时期内一个行业里的生产效率总是相近的,生产型企业之间的能力差异更多的是在资本层面(规模型经济)、管理层面,或者营销层面。
不过,这个规律放到营销这件事情上则大为不同了。
是的,营销的发展并不是营销手段的渐进提升,而是近乎完全不同的营销手段之间的更替的过程,这里把这种趋势称为“突变演进”。
例如,营销的重心从最早的报纸广告,快速演进到电视广告、综艺植入,再到互联网广告、新媒体营销;在渠道的营销层面,则是从层层代理商,到大型连锁超市,再到依赖电商平台,以及最近两年正大火的直播电商。
虽然营销领域在“突变演进”下也有一定的积累沉淀,而且在“突变”的间隔里,营销型企业也是以经验的积累努力提升营销效率,但纵观全局,起主导作用的营销手段依然都是“突变演进”的方式进化的——新的营销方式总能对旧有的营销方式形成绝对的优势。
幸或不幸,媒体行业、广告行业以及大部分的互联网企业,都属于营销型企业(赚的是生产型企业的营销费用)。所以这些行业里“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都是时代的眼泪。纸媒转型成了新媒体,传统广告让位于互联网广告;互联网领域,谷歌百度一时风头正盛,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又让位给了 Facebook、微信;亚马逊和淘宝看似屹立不倒,抢的是线下传统渠道的营销费用;而短视频的崛起,让曾经的任何巨头都不敢轻视……这样的故事仍在这些领域中续写着。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营销的“突变演进”,带来了传统行业突变的可能性。一个企业(生产型)被另一个企业打败,可能不是因为它的技术能力不足,而是没能跟进到最新最“先进”的营销手段,导致不小心在历史舞台上落幕。
我自己非常有感触的一件事情:我心中洽洽瓜子一直是第一名的休闲零嘴,也是大学期间常年的必备零食。但最近几年,要么是买了各路的网红零食,什么三只松鼠、良品铺子,要么是逛了周边的网红蛋糕店,买脏脏包、奶茶,甚至在网易严选之类的平台上屯糕点零食啥的,竟然都没机会想起来买一袋洽洽瓜子。
打败恰恰瓜子的未必是更好吃的瓜子,或者更好吃的零食,只不过在流淌的时间里,不经意间被人遗忘,再回想起来时,已经成为了情怀。就好像儿时的北冰洋、熊猫雪糕、大大泡泡糖。
在这样的时代里,我们可以亲眼见证:两岁的完美日记打败了 112 年的巴黎欧莱雅和 73 年的雅诗兰黛;五岁的元气森林超过了不可一世的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比旺旺年轻十几岁的三只松鼠线上市场占有率为 11.2%,而旺旺则不足 1%……
营销的黑暗森林法则
营销型企业唯一的价值在于其营销水平能帮助客户(生产型企业)比其他的营销者抢占到更多的市场份额,不论手段。
曾经的各地晚报上的广告段子再火,也挡不住纸媒的衰落;一个广告代理商哪怕把百度凤巢、淘宝直通车等优化到极点,但直播带货兴起之时,企业还是会把营销费用都网红,转向直播带货,减少广告平台的投入。
那直播带货会是终局吗?我们可以笑一笑,五年之后再来看这个话题。
营销世界的黑暗森林法则就是:没有“正确”的营销,只有更好的营销。
曾几何时,当大家拿着营销学的红宝书——科特勒的《营销管理》,学习宝洁的品牌战略,搭建和完善线下的供应商体系时,悄然崛起的并不是另一个宝洁,而是跟着电商平台一起成长起来的阿芙精油、韩都衣舍、三只松鼠、御泥坊、芳草集。
它们没有做曾经认为最正确的营销:打传统媒体广告、树立传统的品牌战略、构建完整的供应商体系,但相比传统营销,线上营销玩法是更好的营销,所以它们最终获得了更多的市场份额。
近些年,线上营销成为了主流,哪怕是传统的品牌商也都纷纷转型线上,都知道要新媒体营销, 三微一抖2,烧车钻展等等,但反倒是热闹的搞起线下营销的喜茶、瑞幸、泡泡玛特们脱颖而出。
甚至还有像拼多多这种,硬生生从不能做电商的社交流量上,搞出了一套“社交电商”的玩法,成为国内电商的第三极;vivo 和 oppo 则重金砸各类网络热门综艺节目,以异军突起之姿,顺利替代了“中华酷联”,已经将苹果挤出中国手机市场的前三;而已经有些由盛转衰的海底捞,则是靠着极致的服务成为餐饮行业的龙头。
这里似乎总在发生着“不讲武德”“乱拳打死老师傅”的故事——品牌们不停地学习新的营销玩法,但还是无可避免地被更新的一拨人挥舞着你没见过也看不懂的武器伤害着。
营销世界(营销型企业间的竞争)里,大厂们也都在焦虑着:因为短视频,腾讯在焦虑;因为拼多多,淘宝在焦虑;百度倒是可以佛了,正在焦虑的已经换成了今日头条和抖音。年轻的美团和拼多多也在焦虑,他们都急火火地进军了社区团购业务——他们是看明白了社区团购将是下一代的营销?未必。但是万一是呢?
年长者不得不杞人忧天,年轻者则做着异想天开一夜成名的梦。所以在营销的世界里,和《三体》中一片寂静的黑暗森林不同,这里的每个参与者都是一个发光体,并试图闪耀出更耀眼的光芒,沟通一片异常耀眼的黑暗森林,而且还将继续闪耀下去。
最后,也送给每个想在这片森林里闪耀的读者朋友一个问题:你正在为之奋斗的,是“正确”的营销,还是“更好”的营销?